最近我再受非议,是大新闻,报道手法与去年《东周刊》的封面故事如出一辙,有策划的:先到美国取旧料,然后派狗仔队到深圳拍几张照片,借口大爆旧闻。有官司正在美国进行,哑子吃黄连,不应开口,但很多同学们要求我说几句,律师认为如下可以说: 三年多前美国起诉说我欠税,从我太太与子女拥有的公司拿走大约一百四十万美元。一位加州的资深税务律师跟进该案,说我没有欠税,于是提出法理及证据,要求对方解释。等了一年得不到解释,该公司起诉美国政府,理由是:(一)张五常没有欠税;(二)对方不应该从我太太及子女的公司拿钱。有公开文件,所以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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