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要:1月3日,在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的直接过问下,在河南省公安厅的协调督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协助下,河南省淅川县警方经过8天9夜的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一个团伙拐卖儿童案,使9名2岁至8岁的男孩回到了父母温暖的怀抱。
案件发生于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12月8日期间,时间跨度长达8个月之久,直到2007年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知悉并作出重要批示后,才被当地警方列为“12·24”专案,得以迅速侦破。
这个团伙拐卖儿童案并不复杂。之所以说它不复杂,是因为警方只用八九天的时间就告破了。试问,像这样的一个并不复杂的治安案件,可为什么非得惊动日理万机的总理呢?
我注意到,案件的首发时间是2007年4月15日,而此时,丢失孩子的父母能不向当地警方报案吗?而当地警方的工作人员把老百姓失却孩子的痛苦放在心上了吗,把破案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了吗?我可以肯定地说,当地警方根本就没有采取实质性的侦破措施。因为,犯罪分子并没有就此收手,仍在继续地作案,甚至是毫无顾忌地疯狂作案,连续作案到2007年12月8日累计作案时间将近8个月之久,除了在淅川县拐走8名男孩儿,以每个儿童2万元卖出去以外,还在与淅川县毗邻的西峡县拐走1名儿童。试想,如果当地警方的侦破工作已经展开,人贩子能不听到风吹草动而有所收敛吗?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三句话,我想,当地的大部分干警应该都是知道的;“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只要是公安干警就能顺口说出来;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一方平安的职责,公安干警没有谁不明确的。可为什么遇到具体案件,他们竟忘记了呢?由此不难看出,他们的责任意识是多么麻木啊!
既然责任意识如此麻木,就必然导致工作作风松松垮垮,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不严谨,治安防范网络不严密,有漏洞,便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8名男孩儿被拐卖的事件集中发生在2007年的淅川县不是偶然的。我在庆幸这些被拐卖的儿童回到父母温暖怀抱的时候,不得不陷入深深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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