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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圆馒头何以激起网海千层浪?

 

  在一定角度上讲,一个标准也可理解为是一个规范,标准和规范一样,标准也是有范围和等级的,标准也是能够正规性实施的,标准是应该起到“模范”和“示范”的作用的。国家标准一旦发布,不管是推荐性的,还是强制性的,都应该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得到实施。

  在《管理创新》和《管理创新和精细管理工程》课中,我还讲到:“要认识和处理好规范与创新这一对矛盾,规范是创新的基础,规范也是创新的产物”、“创新很重要,有效创新更重要,在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有效创新,应该为消费者和客户带来新的享受。”

 可以说,馒头标准也是一种创新的产物,现在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把馒头标准作为国家标准向全国推荐,代表的是国家有关机构的一种态度和导向;但现在的问题是,馒头标准是不是具备“模范”和“示范”的特性呢?是不是能“为消费者和客户带来新的享受”呢?从众多网民反对、非议的声音和强烈的态度来看,从百姓做馒头和吃馒头的多样性的现实来看,馒头标准的实施,极有可能不能“为消费者和客户带来新的享受”。

  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鼓励和提倡企业开展和推进标准化工作,是对的,但是,在鼓励、提倡、指导、管理企业开展和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时候,也要讲究方法的。对于这次馒头标准的事件,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应该深思和反思以下两个问题,并从中吸取教训:

  1、如果在最初发布馒头标准即将出笼和实施的新闻的同时,就发布与馒头标准有关的《新闻通稿》,在《新闻通稿》里,客观、全面地介绍馒头标准的情况,肯定不会出现馒头是圆的种种说法,为什么没超前一点地或者同时发布有关馒头标准的《新闻通稿》呢?

  2、发布、实施馒头标准的事情和关于馒头标准中规定馒头是圆的说法,让起草馒头标准的单位的知名度得到空前地提升,尤其是对于其中经营生产馒头的单位来说,广告的效应是巨大的;但是,却给国家标准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形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种权威和形象的负面影响,同样也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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