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样兼“区长夫人”和“鲁大老板”两个角色于一身的,绝不仅仅是鲁小丹一人。类似周良洛这样的贪官后面跟着一起张着血盆大口鲸吞民脂民膏的,也绝不仅仅他们的妻子表弟。这是反腐败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群体。但可惜的是,对这些人的惩处,还是失之过宽。
对于领导干部家属子弟经商问题,中央三令五申,有过不少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说,凡违反经商禁令的主要责任人,“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北京市也有相应的规定:《北京市领导干部廉政手册》第八十条明确规定,“省(部)、地(厅)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不准从事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不准从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可惜的是,这些制度和规定,还一时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所以,有多少贪官的“妻子表弟”还在商场纵横驰骋,仍不得而知。眼下只能是带出一个抓一个,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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