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国际著名的体育用品公司阿迪达斯发布了2008奥运会足球比赛用球,命名为“长城之星”。据说这是阿迪达斯公司在欧洲杯和世界杯之外,第一次为奥运会足球比赛发布专用球,而且是精心设计,重点突出了中国元素,带有浓郁中国特点的红色、金色成为球体的主色,周围勾边长城图案,更为特别的是:一片红底上印有前中国足协主席年维泗手书的“中国”二字。金黄灿烂,光彩夺目。
一些媒体带着欣喜的口吻纷纷报道:这是一款全新的、印有中国烙印的足球,将被载入足球运动的史册。它是阿迪达斯在上届世界杯用球“团队之星”的基础上研发的,除了延用最先进的14块表皮拼接,更在球体的表面采用了最新的分子材料技术,帮助足球达到更大的力量、更强的旋转及更佳的控制。卓越的性能和别出心裁的设计,再次证明了阿迪达斯对中国足球和北京奥运的承诺与祝愿。
说实在的,我毫不怀疑阿迪达斯公司的良苦用心和友好表示。可以说,设计师们为了北京奥运会倾注了可贵的心血和智慧。在此,我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但是,他们毕竟是外国人,不太熟悉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有时好心好意未必就办成好事。比如这款全新的奥运会比赛用球,突出中国元素是值得赞许的,可印上醒目的“中国”二字,并且是印在好似鞋底的图案上,我以为就不太妥当了!如果只是用来观赏或者收藏,自然是一项很不错的创意。但,比赛用球是用来踢的,而且是用力狠劲踢的,把神圣的祖国名字,放在各国人脚下踢来踢去,想想心里实在不舒服!
无庸讳言,我们中国文化中有重头轻脚的成分,往往把重要的东西顶礼膜拜,而对于不重视不喜欢的东西,则用脚踢出去。虽然足球恰恰是用脚完成的体育运动,华夏子孙也很喜爱,可把“中国”字样印上去,用力去踢,在感情上无论如何是接受不了的!尤其是如果有些别有用心的“小鬼子”利用这个机会,堂而皇之地猛踢,更让人愤怒却无法制止。也许有人说:你这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足球就是足球,与国家荣誉无关。差矣!北京奥运会牵连着亿万人民的心!为国争光不仅仅是中国运动员摘金夺银,也体现在我们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因而,我们建议中国奥运组委会要求阿迪达斯公司改变设计,取消比赛足球上的“中国”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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