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花钱吃喝,有人花钱点歌,有人花钱上春晚,有人花钱告春晚。目前,央视春晚在没有经过摄影作者的允许之下,在今年春晚的小品《街头卫士》中使用了重庆一位摄影爱好者的作品做背景板,而且仅是把原作品中的几个关键字PS掉后,原模原样的照搬采用。作者一气之下,决定将与央视春晚对薄公堂,以索赔100万为侵权赔偿。与去年有位女子欲花上万只为在春晚露一小脸的炒作相比,一是给,一是要,均是因利而起,因利而落,看似简单,其实,怎是一个利字了得?
细细数来,哪年春晚没有因为侵权事件倍受关注。曾经黄宏主演的《考验》被指抄袭周星驰的电影《整蛊专家》;潘长江的小品《将爱情进行到底》据称酷似小小说《网情》;今年蔡明那句大红大紫的“为什么呢”更是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涉嫌模仿“小沈阳”早年的演出片断。当然,有些时候常常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也是不了了之。真不知道今年的春晚侵权案会坚持多久,究竟是作者持之以恒得“抗争”到底,还是借位为名,只能让我们拭目以待。但是,对一些垄断行业一手遮天或参天大树的媒介利用自己的权势篡改别人稿件早已是屡见不鲜,曾经邹邹有理在CCTV5电视人张彬跟妻子胡紫薇事件上,率先写出的文章就被国内一知名网站盗用,竟然连署名都没有,在提出申诉之后,自然是石沉大海。所以在面对国内第一电视大亨央视的野蛮侵权事件,邹邹有理举双手支持和赞同这位摄影作者为自己的正当权益不惧压力挺身而出。
另外,作为一年一度倍受广告客户关注的央视春晚,时间用“秒进斗金”显然不为过。所以邹邹有理试问,难道仅仅因为一块背景板就没钱支付作者么?如果央电视首开侵犯作者著作权的先河,而又平安无事,是否会成为其他行业和媒体效仿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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