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所从事的大多是苦、脏、累、险的工种,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及生活条件相当恶劣,受工伤、职业病、疾病困扰的可能性非常大,劳动保护权益得不到起码的保障。是一个在社会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能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不仅如此,由于城市人在自身优越感的驱使下,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那些来自穷乡僻壤的农民工,他们在内心深处把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与人格的差异联系在了一起,多视农民工为“二等公民”,公开地歧视。随着温家宝总理为农民工讨薪,推荐农民工的歌曲;国家政策的出台,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各类媒体的呼吁,农民工的生存环境不断改善,农民工的贡献逐步为人们所认识,很多城市人改变了对农民工的看法。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嘴上说农民工的贡献大,应该受到尊重,但是骨子里却是以上等人自居,认为“老子天下第一”,天生就有高贵的血统,农民工生来就是贱命,天生就是爱干体力活!
象《公交协奏曲》这样的作品,表面上城市人称呼为农民工“新北京人”,讴歌他们为城市所作的贡献,但内心里是非常的看不起!因为冯巩在《公交协奏曲》说的很明白:“以前我媳妇不爱干活。自从输了血之后,嘿,两袋大米十棵白菜,扛着上八楼了!后来一打听啊,输血的那几个农民工哥们儿啊,是搬家公司的!我媳妇的命啊,是农民工给的。那农民工的媳妇就是我媳妇,不不,媳妇的妹妹。”言下之意就是,农民工天生就是干体力活的命,谁输了农民工的血就变得爱干体力活;农民工的媳妇是可以“开涮”的,谁都可以“占便宜”!
数据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