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报道,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总支书记、主任郭世忠,2月27日凌晨去世后,“新县县委、县政府得知郭世忠同志病逝后感到十分悲痛,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郭世忠同志治丧工作,决定追授其为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三等功’,并专门发文号召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向他学习。”新县政府于28日发出新政【2008】5号文件《关于追记郭世忠同志个人三等功的决定》中写到:“郭世忠同志因连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于2008年2月27日凌晨1时45分不幸去世,年仅46岁。”同日,新县县委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2月29日,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发出文件,“开展向郭世忠同志学习的活动,争做郭世忠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学习郭世忠同志,就要学习他忠于职守,忘我工作,不甘落后,勇争一流的爱岗敬业精神。”郭世忠去世三天后,新县举行了一个规格相当高的追悼会,县委书记、县长等在县城的全体县处级领导,全体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等近400人参加了郭世忠的追悼会,仅花圈都拉了好几大汽车。
我们知道,公职人员因做出了具有引导意义的突出事迹,给予褒奖是应该的,这既是对本人品行的肯定,也对其他公职人员乃至整个社会具有示范推广作用;而对一个忘我工作积劳成疾不幸病逝的公职人员,追授荣誉称号也是应该的,这既是对逝者深切的怀念,也可以激发人们向先进人物学习的热情,进而推动整体工作的有益开展。也正因此,对记功奖励、追授荣誉称号并号召人们学习先进,一直都因其神圣的色彩而天然地具备严肃性的特点,对此也有严格的规定和制度予以界定。但无论如何限制界定,“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疾病,抢救无效”的“好党员、好干部”,其“忠于职守,忘我工作,不甘落后,勇争一流的爱岗敬业精神”,不但值得人们缅怀,为其记功表彰并追授荣誉称号,也是人心所向理所应当。
然而,就在一系列的表彰追悼和号召引发的郭世忠式的感动尚在继续时,群众的爆料犹如一声霹雳炸响:郭世忠是在2月26日晚上应酬饮酒过度死亡的!记者的调查表明,26日晚,新县田铺乡的书记、乡长请郭世忠喝酒,酒后郭跟几个人到六楼的“金鑫娱乐城”唱歌,跟他一起来的人要了几个女服务员到KTV包房陪跳舞唱歌。据“金鑫娱乐城”的服务员反映,“包房每小时58元,茶水另计,要一个服务员100(元),可以陪唱歌、跳舞、喝酒。”而对郭世忠主任,“因为他经常来,我们都认识,当天晚上他没唱歌,去了就躺在包房的沙发上睡了,跟平时不一样,他唱歌还不错,嗓音高,最喜欢唱《难忘今宵》那首歌,但当天晚上没有唱。”看来郭主任是这里的常客,其娱乐生活也很是丰富多彩,至于花上100元就可以陪唱歌、跳舞、喝酒的女服务员,我想任何一个清楚国情的人,都能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是什么。郭主任在娱乐城“积劳成疾,突发疾病”后被120接走,出诊记录显示,郭世忠是2月27日零点04分因醉酒送到人民医院,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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