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些经营成人用品、医药、特色食品等五花八门的企业品牌成为黄河大桥的新名字,而且这些名字5年一轮换,可以肯定,这个大桥将导致无数打算途经黄河的人找不着北,并且济南人大多也会为这样一座大桥的怪名称而自觉颜面扫地。
尽管冠名权拍卖一事引起了众市民的强烈不满,但从即将拍卖的日程来看,要想组织大范围的市民讨论,几乎是不可能的了。这就难免让人产生这样一种感受:济南黄河大桥不是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所以无须经过公众的同意。但事实上又不是这么一回事儿。黄河大桥并非个体老板所建,乃纳税人真金白银的结晶,并且从1984年至今从未间断过向来自全国各地的车辆收取路桥费。
济南黄河大桥的老板是广大公众,管理部门当然不能拿自己当老板,但有些管理者似乎不这么认为。从报道来看,这次主导黄河大桥拍卖的单位是山东高速股份济南黄河大桥管理处。该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黄河大桥与104国道相连,应属于104国道一部分,不属于市内城区道路桥梁,此次公开拍卖冠名权所得收入用于大桥维护和管理。这番话给我的两点感觉是:一,济南黄河大桥并不是济南人出资兴建的,所以济南人的意见可以忽略不计;二,拍卖所得不打算上缴财政,而是管理处自行安排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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