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据有关调查显示,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执行率只有1%。与之相反,干部流动却异常频繁。古训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可为官不到一任,频繁调任,又如何造福一方呢?不过是造福调任或提拔的一人而已。
任期制执行率极低和干部频繁流动,按照《中华文摘》的观点来讲有这样一些弊端:不利地方科学发展,诱发官员浮躁心态,制造权力寻租空间。很显然,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而贯彻落实的关键就是人,屁股坐不热,人之不确定,自然是心绪浮躁,无心理政,“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飘在上,难以落地兑现。再好的政策对于老百姓而言,也不过是“空欢喜”一场。久而久之,就会成为抱怨,引人生厌。
除了个中腐败的原因外,现行体制机制的一些问题是造成干部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根本原因。比如,下级先选的干部,因为上级后选而更换,民选的干部,被党委派人选所替代。干部提拔片面强调任职经历,而疏于考察规定年限的任职表现(政绩)。特定情形下的干部调整(如“非典”时期),变成了特定人的情形下的调整和安排。干部年轻化,嬗变为干部年龄小化,“走马观花式”的任职经历,在一定的年龄段中,倒“小步”(短暂的任期)迈“大步”(多个不同岗位的任职),这样的干部培养模式打破了公平竞争,引发了不正当竞争,等等。这些问题,在现实中都有可对应的实例。
随着民主政治的日益发展,下级和民众的诉求更加强烈,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任务更加迫切地摆在我们的面前。从制度上保证广大干部能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即刻起就应严格施行的责任。倘若如此,将是下级之幸,民众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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