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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节里的许霆案,谁愚弄了谁?

核心提示:4月1日,许霆案重审判决结果被媒体公布,他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当下的中国最不缺少的就是狗咬人、人咬狗、鬼推磨、磨推鬼之类的故事,许霆案的是非曲折完全够得上拍案惊奇,连媒体报道判决的日期居然也刚好是愚人节。

    一个月前,笔者在写《许霆、刘涌和民意》时认为许霆的盗窃罪会被认定且无期徒刑会被改判,但是绝没想到最终会以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判了他五年,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判决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此不会再改了。在罪名不变、法定量刑情节不变的基础上,从无期直降到五年,法律这根突然缩回来的牛皮筋还是让各路看客们大跌了眼镜。

  是谁把法律变成了牛皮筋,谁把谁愚弄了?法院、媒体、民意、许霆、银行抑或是辩护律师?媒体、民意、许霆、银行、辩护律师都没有权力写判决书,不管是无期还是五年,判决书上都盖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红印章。经济学大师凯恩斯主张用看不见的手(市场规律)和看得见的手(政府调控)共同调控经济,目前的中国司法也是如此高明,法律头上的那只手赫然在目。

  法律自己做不得主,需要一只有力的大手来指点江山,这正是法律的悲哀。可以预见,有人会将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判决记在民意抑或媒体的账本上,并且时不时拿出来清算一下,以证明是民意或媒体误导了法院,逼着法院犯下了可以饶恕的错误。当各路看客们发现法律变成牛皮筋时,不要指责媒体和民意干涉司法,更不要只对首鼠两端的广州中院指指戳戳,别忘了那只翻云覆雨的手。

  法律成了牛皮筋,可以被拉伸、可以被压缩也可以被扭曲,它仅仅是工具,是被利用的工具,它自己是没有灵魂的,或是被抽掉了灵魂的,当需要判许霆五年时,当然就应该这样判,“需要”决定着判决结果。虽然许霆涉案的金额达到17万,虽然许霆没有退赃,虽然许霆不认罪,虽然仍然认定他构成盗窃罪,虽然ATM机是金融机构的一部分,但是“需要”从轻发落他,这就足够了。

  其实早就该想通了,当下最容易出错的口头禅就是“不可能”,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这里笔者善意提醒即将毕业答辩的法学院本科生,论文方向是财产犯罪的可要注意了,答辩老师可能会问构成盗窃罪却以侵占罪量刑的合法性与可能性,别给难住了,好好准备,因为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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