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的观点是,“民生财政”不应是被催生的“早产儿”。
上述“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要大手大脚”等“民生财政”的观点据说是来源于对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答记者问的有关精神解读。温总理说,“我想讲一个公共财政的问题,这是很少涉及的问题。我们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使公共财政更好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好地改善民生和改善生态环境。”从中我们不难理解,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确实有一个方向,就是温总理说的“两个更好”和“四个方面”,民生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同时,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也确实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基于财政的有限性和四个方面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这四个方面摆布次序是由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现状和国情所决定了的。
这个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来深入分析,就是如何理解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如何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人为本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讲得清楚,构建和谐社会是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展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活水源头;以人为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应该在日益增长的公共财政投入上有所增加和扩大,但这种增加和扩大是以不影响科学发展为前提的,或者是以这种民生投入的增加和扩大对于科学发展直接有利为前提的。毕竟民生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在发展的基础上,而发展的问题在目前远没有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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