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每个人的认识都不同一,有的因故土难离不舍得搬,有的因为补偿不满意不愿意搬,也有的想多讹点钱不急着搬,这对想要这块地儿的人,就是个很棘手的问题。于是就有了强制拆迁这个词,也出现了强迁这样的事。虽然拆拆的方式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顺利拆迁还是强制拆迁,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正大光明地进行,这是最起码的要求,而对被拆迁人给予人性化的关怀,则是更高境界的要求。
说起强拆,这绝不是现代的专利,也不是中国的独创,古今中外都有发生,这本不足为道,而一些涉及强盗的拆迁和强盗式的拆迁,却多少令我受了点刺激,所以才有了这篇文字。
先说古代,清军入关后,在汉人看来就是夺了天下的强盗,满汉两族矛盾在前清时期异常尖锐。顺治皇帝为了解决这一令人头痛的纷争,推出了满汉划城而居的措施,谕令北京“凡汉官及商民人等,尽徙南城居”,内城只供满族官兵及其家属按八旗分区居住,原住汉民、回民一律搬到外城。且不说这一措施对解决问题是否有效,只强制迁居就很有强盗色彩,而且迁居的规模和动静都算得上“大手笔”了。
据《顺治实录》卷四十里记载,为了保证迁居的顺利进行,顺治帝准许搬迁人“其原房或拆去另盖,或质卖取价,各从其便”,命“户工二部详查房屋间数,每间给银四两”,并严令“此银不可发与该管官员人等给散”,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 由此看出,为了“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在拆迁的过程中,清廷动用了工部户部两个最高行政部门介入,并落实了按房间数量补偿的规定,同时为了防止补偿款的贪污截留,明确由当事人亲自领取。顺治实行满汉分居制度而引发的拆迁行动,固然是为了维护其统治利益,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即使在满清主宰政局,满民占绝对上风的条件下,清廷为了安抚人心,也不乏人味在其中。
数据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