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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代言假药推卸责任该不该?

核心提示:明星代言假药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一次轮到了红到发烫的周董。“谁用谁闪亮!”这句由周杰伦等一众明星吼出来的广告语已经相当深入人心,但是日前有媒体惊曝:仁和集团子公司——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涉嫌制造“假药”,由周杰伦代言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早已被注销生产批号。

    由于巨星周杰伦的号召力,一大片青少年粉丝据说一度对“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爱不释手”。而周杰伦的经纪人陈先生对此表示:“周董代言的不是被注销的品牌,而是另一个牌子。”当记者提出,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上面就有周董的照片时,陈先生顿了一下,然后表示:“过几天我们会发一个声明的。”至于有专家对周杰伦代言虚假广告、对此事应承担一定责任的说法,陈先生以一句“艺人没责任”,匆匆挂断了电话。

  从之前的郭德纲代言假药,到李嘉欣代言假“金叶”,直到周杰伦代言这个被注销了生产批号的眼药水,几乎所有明星在事发东窗之后的第一个反映就是“和我没关系,不是我的错。”而没有一个人能够主动积极地站出来承认错误。为什么这些明星们在拿代言费之前不好好做下功课呢?是不是因为金钱的诱惑实在太大,大到令人冲昏头脑连一些基本的问题都忽略了。

  关于“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准文号是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而市面上和“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宣传具有同样抗眼疲劳功效的还有其他系列滴眼液,它们的批准文号都是国药准字的问题;关于“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在被注销生产批号仍在生产的问题,的确是商家的问题。但是,代言产品的明星们当真是一点责任也没有吗?显然不是。商家为什么要请明星代言?就是想借助明星的名气来带动销售,而事实上也的确有许多消费者是冲着代言的明星去的。而周杰伦的代言事实上也的确误导了一批消费者,单单为此,周杰伦就应该做出姿态。谁说过失犯罪就是不是犯罪呢?亡羊补牢,尤未晚矣。

  当然在这个事件上,我们看到的其实是周杰伦经纪人的态度,周杰伦本人对此的态度尚不得知,至少纳兰不希望周杰伦本人对此也推卸责任。如今的周杰伦在事业上的成就有目共睹,在影响力上也不逊于任何一位天王巨星。他的一举一动已经成为了许多年轻人学习模仿的典范。作为一个具有如此影响力的明星,他更应该为谨慎自己的言行。否则,这将成为他演艺生涯中一个抹不去的污点,也会让所有热爱他的粉丝们如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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