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冯小刚和张国立作为内地艺人代表也出席了活动。冯小刚就在现场批评一些媒体制作“捐款排行榜”:“就盯着看谁捐了,捐了多少,其实这是集合大家的力量,并不是比富。”他还解释刘德华只捐10万,是因为地震当天大家一起商量的结果,当时并不知道灾情有多严重,只是知道发生了地震,为了怕给大家造成负担,所以统一要求大家捐10万。我觉得冯批评的好,有些媒体就喜欢搞这一套。
我们知道在这次捐款中,很多敏感明星都施出了爱心,如阿娇,陈冠希,还有在韩国被爱国分子殴打的某位韩国人也向我们的灾民献出了爱心,有人就说是做秀,虚伪,我反对这种无理说法,就算是做秀,那也是好秀,在地震发生之后第一时间捐款的明星中其中就有刘德华等人,而他也是被众多网友批评做多的一个艺人。要知道,刘德华是第一批站出来捐款的,况且当时他也并不知道地震会如后期报道的那么严重。其实韩寒说的好:其实我觉得这个风气不是很好,一些明星的粉丝都在希望自己的偶像多捐,贬低捐的比自己偶像少的人。包括作家都是这样,最近还有电话问,应该捐多少的,有个什么样的标杆。感觉就像喝喜酒送红包一样。这样真的让人----包括好心捐款者觉得很不舒服和变味。而且一些标杆以后,其他少于这个标杆的人很容易被人觉得小气或者道德出现问题。作家和车手的收入都比较少,为了避免给建立作家车手捐款标杆添砖加瓦,我个人宣布我以我名义的直接向相关部门捐款为0元。鲁国平说的对:以道德绑架捐款人的慈善行为,使个人施舍成为一种必然义务,使真正的慈善家不敢明目张胆地捐款,怕社会弱势群体死皮赖脸索捐,君不见连大街的乞丐再也不老实了,一元钱嫌少,五元钱刚刚好,十元以上才夸你一声,和前面死缠烂打的乞丐一样,目前一些网友谴责姚明等明星赈灾捐款数额少就是这样一种变态的无理行为!
用梁文道那句话结束本文:不以家国传统礼节权衡,而仅仅是以现代社会的权利观念看待,一些人对待外援捐助的这种态度也难以服众。慈善捐助,是以自愿为原则,任何强迫和威逼都是不道德的。捐与不捐,是个人或组织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固然会带来不同的社会评价,但绝不至于受法律干涉制裁,或蒙受群起冲击惩罚。权利原则是现代社会的核心观念,如果不尊重权利,宁可冒犯社会的基础秩序,也要以爱心名义逞一时之能,这样的爱心,社会又如何能承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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