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绝大多数老师是有觉悟的。正如一位教师所言,如果地震了,我不会置学生与不顾,那是出于对自己的学生发自内心的爱。我为救我的学生死了,是死于自己的爱心和教师的责任,而不是这个规定。真不知道,那时真的发生了不幸,我们该如何评价?赞美这些老师还是这个规定?还是制定这个规定的领导们。
逃生是人的本能。当一个人心中有了爱心,身上有了责任,当大震来临时,便能超越人的本能挺身而出,这正是谭千秋们的高尚之处。而高尚的师德、无疆的大爱,源于平时的日积月累,源于不断的自我提升,绝非一纸规定所能奏效的。一个平时没有责任心,不认真工作的教师,在大难临头时会因为这一纸规定去牺牲自己吗?对于“范跑跑”们来说,他们会把处分和停职看的比生命更重要吗?所以,无论对于“谭千秋”们还是“范跑跑”们,这个规定都是无效的。况且真有大震来临,会有层层请示的时间和机会吗?这样的规定,除了有损教师的光辉形象外,只能是哗众取宠,贻笑大方。
这样的规定也缺乏人性的关怀,有点太“冷血”。为“讨好”大众,推卸责任,漠视教师生命。表面是以学生为本,义正词严,其实是官本位的体现,带有惯性的专制色彩。难道就没有两全之策?如果危险性太大,完全可以采取更保险的措施,比如在操场考试或者临时在抗震棚内考试或者干脆协调相关部门推迟考试时间。如果地震的可能性很小,更不必如此郑重其事搞出个专门的规定,在备考会上强调就是了。
这个规定是对“教师”这个称号的污蔑,对不起在汶川大地震中牺牲的谭老师们。这个规定令所有的老师们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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