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法律,我们还必须看到,虽然名义上参加这些政治活动的人都是境外人士,但这些人的直接商业和其它利益是和大陆的商业和其它利益是紧密相连在一起的。他们的聚集肯定会直接和间接地带动中国公民的参与。海外虽然多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大陆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但那边的法律对大陆是鞭长莫及,中国是否应该规范公民参与这些活动的条例?譬如,如果有一位美国在大陆投资的老板要求中国的员工捐献一天的工资给他,他再捐给他支持的奥巴马,中国可以允许吗?该怎么管?
我们还要看到,这些政党活动会在境内聚集起一定的政治力量。这些活动所聚集起来的政治力量有没有可能影响到中国的决策,也是需要观察的一点。说白了,这些力量的背后就是一定的利益集团。表面上是替境外政治人物筹款拉票,但实际上这些利益集团的利益的另一头紧紧地和中国的经济和政治联系在一起。中国对利益集团游说活动应该建立规范,对这些海外政党引起的利益集团游说就更应该规范。譬如,如果这次奥巴马筹款会后,有人拿出其中一部分筹款给一些大陆的研究所做一些符合他们利益的所谓研究工作,这会有什么问题吗?
这些政党活动还会影响到中国政府的威信。前面讲到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境外的有很大的差别。虽然这些境外政党的政治活动是以境外政党名义组织的,但这或多或少让人怀疑内外有别。也给中国政府的威信带来一定的影响。
我们建议,在中国深入研究讨论和规范这些筹款拉票活动前,奥巴马在中国的筹款活动应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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