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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酒后骂领导的村官亡命天涯?

核心提示:安徽灵璧县,一名居委会主任酒后骂了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最终被公安局以涉嫌“侮辱罪”立案。由于该主任是人大代表,人大开了两次会,最终支持了对该主任实施刑事拘留。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将该居委会主任列入了网上追逃名单,而该主任一直在外躲藏,成了一名“在逃嫌疑人”。

  仅仅就是酒后骂了领导,就不得不亡命天涯,过着东躲西藏、生不如死的生活,“村霸”、“危害社会秩序”、“侮辱罪”,种种帽子齐齐而来。一时间,我们似乎早已忘记的“彭水诗案”、西丰事件等等,又恍若再生,“以言论罪”卷土重来。

  照理说,这位村官骂人是有错的,是对领导基本人格的侮辱,给予教育和警告是必须的,可是如此上“刑”,就显得十分荒唐。可是,这种荒唐又是从何而来?这背后到底隐藏些什么,使得这位一时“糊涂”的村官走上了“亡命”路。

  其一,权力的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在今天的社会,领导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可是不一定都会拿来为人民办事,有时候却是拿来给自己耍威风、谋私利。在这些领导眼里,权力可以得到一切,可以改变一切,可以改变人大的意志,可以决定法律的解释,“人大于法”、“权大于法”,可以说用得淋 漓尽致。灵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王敏称,这事惊动了灵璧县公、检、法、司、人大等多个部门,最终多部门沟通,认定王涛涉嫌“侮辱罪”。特别是惊动了县委书记“一把手”,就更让我们感到忧虑。比如第二次人大常委会,县委书记一参加,投票结果就能完全改变。

  其二,人大的尴尬与失望。在这起案件中,有一点最值得寻味,也最让人感到尴尬、失望,那就是人大扮演的角色。由于对公安上报的案件争议很大,人大第一次开会,人大29个常委,最终13张赞成票,申请报告未通过;第二次,县人大再次召开常委会,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志中参加。会议结果,21票通过。这我就有些纳闷儿了:两个截然相反的投票结果,到底应该选择哪一个结果?人大为什么要召开第二次常委会,是谁的意图?是谁的压力?符不符合法律要求?为什么县委书记参加不参加,结果就是不一样?

  其三,背后可能不为人知的真相。应该说,骂人的事件不可能凭空而来,应该有一定的原因,可是政府却似乎避而不谈,这就是可能引发骂人事件的土地问题。根据这位村官的材料显示,派出所和镇政府有联合造假迹象,偷盖公章并模仿签名,并指出娄庄镇派出所并非“无房派出所”。这样的问题真相到底是什么?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而背后是否还隐藏更大更多的问题,不得而知。领导借一个“骂人事件”如此整人,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之嫌,还是借机封口,不由得让人对其动机表示怀疑。

  当年,毛主席不但能够平和地对待骂他的群众,还能从中反思政府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从而赢得百姓的爱戴和拥护。为什么现在的官员就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受不得半点委屈?一个受到群众拥护的村官居然酒后去骂自己的领导,如果他只是酒话,那当然不值一提,如果是酒后吐真言,就更值得领导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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