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了"最",广告就不能做了吗?
核心提示:还是看数字电视的《财富天下》频道,中间播了个巨潮公司(也可能是网络网站)的广告,里面一连用了两个最:最权威的××,最全的报表,尽在巨潮云云。我开始以为只是个别现象,谁知道下一个“最”马上就出来了——“最新鲜的资讯,尽在......”好嘛,竟然是《财富天下》频道自己的广告片!
还是看数字电视的《财富天下》频道,中间播了个巨潮公司(也可能是网络网站)的广告,里面一连用了两个最:最权威的××,最全的报表,尽在巨潮云云。我开始以为只是个别现象,谁知道下一个“最”马上就出来了——“最新鲜的资讯,尽在......”好嘛,竟然是《财富天下》频道自己的广告片!
我是从广告人走过来的,深知国家法律法规在广告方面的规定,在工作的时候、在做文案的时候是非常尊重这方面的规矩的。可是,我尊重规矩,谁又在违反规矩、破坏规矩?广告用“最”,违反《广告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难道缺了“最”,广告就不能做了吗?
显而易见,这些违反规矩、破坏规矩的行为和法人就公开在电视上,大家谁都明白,可为什么它们却能长时间地在大众媒体上亵渎法律的威严、冲击着已经不能在继续跌下去的政府诚信、社会信任度?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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